《夫君是苗疆混血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未来小说weilaixs.com
西南苗疆距离江都皇城路途遥远,日夜兼程也需要四到五天的时间,其中,需要穿过三城五镇,为了节省时间,江念安一行人并没有专门拐弯在沿途的城镇上修整停留。
赶路两天,距离西南边城更近了几分。
嗖——
小小的简易木箭不知从何处而来,目标明确,直指草丛中探出头的灰白色野兔。
‘啪’的一声,木箭精准而有力地射中兔头,野兔倒地不起,腿脚还在抽搐,血液染红了皮毛。
草丛一阵骚动,宋延漫步走来,拎起地上死透了的兔子,打量片刻,满意的点了点头。
个头挺大,够吃一顿的。
回到溪边营地,篝火已经点燃,裴青坐在火边,目光盯着架子上的烤鱼,时不时翻下面,避免烤焦。
双玉抱着柴火过来,弯腰放在一旁,拍了拍手上的灰尘,抬眼看向水边。
黑发鲛人坐在溪水里,正抱着尾巴认真检查。
也幸亏这边地处荒凉,没人看见,不然还真不敢让殿下露面。
浓密的草丛被人拨开,双玉闻声望去,扬眉唤了一声:“宋公子回来了?”
坐在水边的江念安回头,看着宋延拎着一只壮硕的兔子走来,灰白色的兔毛上还沾染着血迹,她摇头感叹,目光有些怜惜:“多么可爱的兔子啊......”
“可爱又肥美。”宋延走到水边,准备将兔子处理了,加个餐。
小臂长的野兔,一般肉质非常鲜美,几乎都是瘦肉,宋延目光发亮,语气怅然地说道:“撒点辣椒和调料,外酥里嫩,简直了!”
江念安:“......”
她小小地翻了个白眼,怪嗔一句:“别离我太近了!”
血腥味都沾到她尾巴上了!
宋延眨了眨眼,听话地拎起兔子又往下游走了几步,然后背对江念安,开始用匕首扒皮处理......
“来,尝尝嘛?”
双玉用筷子挑下一块鱼肉,试探性地喂给一旁趴着的思思。
自从上次思思帮了她,双玉已经没有那么害怕思思了,当然,别的蛇她还是会怕。
思思懒洋洋地吐吐信子,见双玉伸筷子过来,躲闪似的往一边爬了爬。
双玉举着筷子眨了眨眼:“咦?”
不吃鱼嘛?
裴青看了双玉一眼,低声道:“可能它不喜熟食。”
想了想,也是,动物可能会喜欢生的吧?
双玉破觉失望地放下了筷子。
江念安看着宋延的背影,又低头看了看胸前的发丝,干干巴巴的,都没有往日的滑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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