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公室不大,黑木桌上的文案从左至右,用文件夹夹好排列得整整齐齐;书架有七层,每层都摆满了书,家里堆不下的都被移到这里,病理杂记,胸水诊断学,医学分子生物杂论……即便放在顶层的书也一尘不染,那样的高度,旁人不搭梯子够不到,他自己应该每天都有在定时清理;衣架上挂着白袍,很久以前,在普杜,同样的袍子我曾经狼狈的穿过一次;旁边还有一件灰色风衣,是二年前情人节给他买的,不贵,我买的都是打折货,缇薇说他穿上后看起来像保罗。纽曼,其实他比纽曼高,也长得比纽曼好看,并没有太大的可比性。
时针指到8,分针指到5的时候,他进来了。
他穿着白袍,打着一贯的黑领带,走到桌边,重新带上脱在桌边的手表,说道:“要下雨了,你跑来做什么?”
“给你送伞啊。”我逆光看他的背影,宽阔的肩,修长依然,背微躬了些。
他走过来,坐在我旁边,把我冰凉的手放在掌心里,“天气转凉,别穿裙子。医院很以后不要来了。?
我拿出还温热的煎饼给他,看到他微红的眼,皱着脸说:“先填胃,早上放在微波炉里的牛奶煎蛋一点没动,你以后不吃我晚上就不用费大把心思的做了”。
他接过煎饼,默默的吃,完了,又说:“我以后会记得,你今晚上继续费心思吧。”
我一听就不高兴了,“缇墨非,别告诉我你明天大清早的又有手术!”
他不说话。
我心头一阵冒火,不想理他,起身要走。
他拉着我的手,“安安,这个病人不能耽搁了,他的心瓣膜……”
“你自己呢?我管它谁的心瓣膜,我只管你的胃!缇墨非,你听好,你要再像那时候一样给我突然倒在手术台上,我……我就……”
我不知道怎么继续下去,我只知道如果他再有什么三长两短,我干脆死了也比提心吊胆受折磨强。
是的,四年前的某天,他突然昏倒在手术台上,结果诊断书出来竟然是胃癌,他是医生,居然连自己身上潜伏了三年的胃癌也敢说不知道,天知道他怎么想的!所幸没过五年期,及时手术进行肿瘤切除。那年他46,不比年轻时身强力壮,术后前前后后用了一年才勉强恢复。刚恢复,他又冲回医院。医院里的医生又不是只有他一人,只有他这个疯子才会抢着身先士卒!
他走过来把我揽在怀里,“我的申请书早就打好了,这样吧,下午我们一起去交给院长,以后每周手术不超过一台……”
“每次时间不准超过五个小时!!”我赶紧补充。
“安安,你知道……”
“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你这次再发病,我就不要活了。”
“你别一天张嘴闭嘴要死要活!”
我狠狠盯着他瘦削的脸,沉声道:“缇墨非,做了医生老婆快二十年,真要找死,我的法子多得很,我可以一个一个试给你看。”
他的脸色开始发青,转身拉着我往院长室走去。
这件事发生在他48岁那年。从那以后,他总算减少舞刀弄剪,安分了许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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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了手术台前的压力,他的身体渐渐开始好转。闲来时候或在院子里呵护花草,或是亲自给比尔修毛洗澡,缇薇有表演的时候,他也会穿西装打领带的陪我去看。
说起缇薇,他今年19岁,是我们的骄傲。
我从小就是人们口中的小太妹,喜欢说X字话,喜欢把头发染得乱七八糟,喜欢打架逃学,相信拳头下出真理,直到老虎堂解散,头脑开窍,进了大学,才开始慢慢收敛。所幸我的儿子除了是我生的,其它一点都不像我,从样貌到性子脾气无一不像他老爸。只是缇薇没有玄壶济世,他说他不喜欢白花花的猪肉,不喜欢亮晃晃的杀猪刀。他在学校念的是人类科学,他说总有一天他要走遍全世界,将心比心,体验人性。年轻人的心,总是喜欢飘荡在天涯海角。
此时此刻,从厨房望去,可以看到落地窗前,夕阳照耀下的两父子。不论从任何角度,即便是世界上最差劲的摄影师,比如说缇先生他自己,也可以把眼前的景象拍成最漂亮的照片。
站在钢琴前,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的父子俩,一样的修长,一样的眉眼。只除了,年轻的儿子比父亲更挺拔,年轻的儿子没有父亲那头斑白的华发。父亲的最爱是肖邦,儿子的最爱是李斯特,父亲喜欢对儿子说,总有一天你会回归肖邦,儿子说,等我老了再说。父亲每次在家弹肖邦的英雄,都会穿上西装,系上领结;儿子每次在家弹李斯特的拉。坎普贝内拉总是一身T恤牛仔裤。
儿子开始坐在钢琴前,琴盖遮住了他的脸,我看到他琴踏上微动的脚尖,我听到华尔兹的旋律在他指下悠悠传来。
我擦干净最后一处橱台,解下围裙,缇先生已经站在我旁边。他把手放在我腰间,“安安,跳舞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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